在房产证上加名让我看透男朋友

情感口述 2023-08-18127网络整理随风

此前,我们不止一次说过,女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很多女性结婚的时候,都会涉及到房产、汽车的问题。 他们希望有自己的名字。

昔日的玩伴,今日的恋人

我和男朋友志明是同一个家乡的。 我们从小就认识。 后来因为学业和工作,我们分开了十几年。 我们见面的时间是去年五一。 此次会面纯属巧合。 我去老朋友家取东西,正好志明就住在隔壁。 在朋友的特别安排下,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了顿饭,聊了一会儿。 不得不说,那天我们聊得很愉快,我和志明都感觉有点说不清楚。

志明开始追我,气势汹汹。 志明在郑州工作,我在家乡工作。 “五一”假期结束后,他回到郑州,热情不减反增。 他每天至少打五六个电话、几十条短信,询问我的健康状况和照顾情况。 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志明还特意把我的名字纹在了手臂上。 鉴于他的诚意,我接受了这段关系,一个半月后,我和志明确认了我们的关系。

女人总是缺乏安全感。 为了让自己安心,也为了考验志明的诚意,我要求志明在老家??买一套新房。 老家的房子不贵,120平米,首付11万元,贷款25万元,一年后房子就交了。 它非常适合作为婚礼场地。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一套,在我和志明的爱情路上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才导致今天我们遍体鳞伤。

买了新房后,我对志明更加确定了,于是我辞去了老家的工作,赶到郑州陪他。 同居的日子很美好,两人甜蜜恩爱,音乐和谐。 曾经,我天真地以为我们的幸福和快乐会永远持续下去,没有尽头……

争吵是从办理房产证时开始的。 当开发商要求志明提供相关文件时,我告诉他,房产证上应该写我们两个的名字。 志明毫不犹豫地点点头。 出于谨慎,我建议志明把这件事告诉他妈妈。 毕竟房子是一件大事,父母需要知道。

志明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瞒着妈妈比较安全。 但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想让他告诉他妈妈,我和他是公平诚实的男女朋友,房产证上加名字也是情有可原的。 为什么你需要偷偷摸摸? 在我的要求下,志明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志明的妈妈听了勃然大怒。 这套房。”

但无论志明的工作如何做好,说得如何好,志明的妈妈就是不买账,坚决不肯加上我的名字。 又说了几句话,她就狠了:“如果你一定要加上娇娇的名字,那以后你的所有事情我都不管了,而且我还要办公证,证明这11万元的首付里有我的4万元。” 听到这话,我根本就生气不起来。 事实上,志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 他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他和母亲住在一起。

就说这个房子吧,首付而已,而且很了不起。 至于我,唯一的女儿,爸爸做生意,妈妈是公务员,工资也不错。 这么说吧,我们和志明在一起之后,他们两个人的大部分生活费都是我承担的。 就为了这一点,志明妈妈又何必关心我呢?

添加名字并不会造成感情之间的隔阂

还有一件事让我感觉更合理。 志明是我的初恋,但我不是志明的初恋。 他在我之前已经谈过3次恋爱了,而且不知什么原因,他还患有一种性病——疱疹,目前还没有治愈。 女人需要有多大的心胸才能包容和理解这种事情呢? 难道志明的妈妈不应该为儿子的错误承担一些责任吗? 一时间我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 我在电话里向志明妈妈提起这件事,但她根本不以为意:“男人有点张扬是很正常的。 别把火棍当大枪了!”

还有一次,志明的妈妈当面问我,说她从来没有见过儿子的工资。 我用它来买衣服吗? 我气死了,志明的月工资有3000多块钱,我用2000块钱还房贷。 剩下的钱还不够付房租。

愤怒归愤怒,问题还是要解决。 考虑到付了首付后,志明和妈妈已经陷入困境,爸爸妈妈打算帮忙装修房子。 这样一来,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件事或许就更符合逻辑了。 但志明妈妈依然不肯让步,为了阻止我的念头,她甚至说:以后房贷不用我管,装修的事也不用我操心。 总之,房子与我无关。

我知道志明妈妈的真实想法。 她担心我和志明不结婚(或者就算结婚了我也会主动提出离婚),白白分一半的房子。 可是,她有想过我的处境吗? 如果只写志明的名字,那房子就是他的婚前财产。 按照《新婚姻法》,即使我们结婚了,房子也与我无关。 如果以后志明出轨了,我岂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 志明妈妈这样算计我,我又何必把青春浪费在她儿子身上呢?

原本父母对志明一家的印象还不错,但因为这件事,也产生了意见。 我妈说:“你婆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啊?还没结婚就想离婚了,再这样下去,这门婚事就结不了了。”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我和志明产生了感情。 虽然他还在努力回到过去,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有一次我们吵架了,志明居然给他妈打电话告状(这个白痴,明知我和他妈不合,却想火上浇油),你猜他妈说什么,她劝儿子跟我分手,然后去乡下找女人:“城里女孩搞不定,找个农村老婆,揉成面团,想圆就圆,想扁就扁……”

新旧恩怨

有人可能会说,达不成协议就分手吧。 我不是没有这个想法,只是志明的妈妈虽然自私刻薄,但志明对我很好,而且我在郑州的合同期还有半年。 所以,我的打算是工作期限一结束就回老家,然后再决定我和志明的感情走向——说的自然是好的,做不到就分手。 妈妈也一再劝说:“以你的条件,哪里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人呢?现在好了,他妈妈还以为你抢着求他呢!”

也就是说,基于这个想法,我没有提到房产证。 但到了8月份,情况又发生了变化。 志明有一个姐姐(当年父母离婚时嫁给了他的父亲),早年结婚了,但生活并不好,姐夫的生意也出现了问题,所以需要银行贷款来周转。 大家都知道贷款需要担保人,于是就把想法寄托在志明身上(其他亲友都不愿意帮忙,而且志明父母都已经60多岁了,所以按照相关规定,不能再当担保人了)。 在志明姐姐含泪的攻击下,志明妈妈答应了这个匪夷所思的要求。 而且,为了让女儿借到更大的钱,一向对我不感冒的她主动提出让我和志明先领结婚证(据说借钱的时候夫妻身份的保证更有说服力)。

我坚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母亲,彼此如此恩爱。 为了女儿,我们不惜让儿子、儿媳背负沉重的债务负担。 以后,如果她女儿不还贷款,那我和志明就彻底被利用了。 志明认为这是真的。 他认为新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好。 但我想不通,为什么在美好时光开始之前,我就成了“准债务人”。 如果30万元的贷款不能按时归还,我和志明要付出什么代价?

我不同意借钱,志明妈妈就有理由不喜欢我了。 她每天给志明打电话两次,指责我里里外外“自私”:“如果娇娇真的对你好,真心实意地跟你住在一起,为什么连这点委屈她都受不了呢? 她只关心钱和房子在房产证上加名让我看透男朋友,如果让她承担任何责任,她就会退出。” 在妈妈的怂恿下,志明也渐渐对我生气了,每天都吵架。

前天,一番争吵之后,他竟然主动提分手:“我妈说得对,你从来没有想过与我同甘共苦,所以你不需要这样的关系!”

这是志明第一次跟我分手。 当然,我不会再给他第二次机会。 那天下午,趁志明上班的时间,我打电话给搬家公司,把行李搬到了公司宿舍。 如果分手,就分手。 对于这样一个自私的婆婆,这样一个不讲道理的男朋友,没有必要对他们有任何的留恋。

这两天,志明只给我打过一次电话。 听完我的想法后,他也没有说什么挽留我的话。 也许我的离开是由他和他母亲决定的。 不管怎样,一张房产证可以让我看透每个人的内心。 对于那些不值得珍惜和留恋的人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在天涯海角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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