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间确定!导演谷传民和大衣哥朱之文已经没有商量的余地
著名导演谷传民和大衣哥之间的官司,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
按照谷传民的最新说法,官司的开庭日期已经正式确定,本身也开始布置行程了,事已至此,已经更没有余地了,双方只能期待法令的公正审判了
其实,两人的纠纷,说是版权,其实还是利益。导火索是朱之文演唱谷传民的歌曲,没有付版权费
有网友暗示,不管你是什么理由,也不管你唱得多火,只要你没有付版权费,没得到创作者授权,朱之文就必需按“常识产权”法付给创作者相应的版权费,以掩护创作者合法权益!
但也有支持大衣哥的粉丝称,你不给老朱这首歌曲,人家怎么能唱?只能说你没能拿到想要的利益!刚开始唱的时候你就避免他,不让唱了,还能有这些事情产生吗?
如果当初只答允公益,不答允商演,估计朱之文不行能帮你宣传推广,无论哪一个歌手也不行能的。
固然了,对付网上的纷争,谷传民是这么说的
大衣哥觉得他的名气高,唱谷传民的歌就是在帮谷传民宣传,所以对刚刚不该收钱
但谷传民却认为,应该用法令措辞
正所谓只看外貌不知内因。假设当月朔个写歌的找你资助(你已经很有名气),请你唱他的歌(互利,你当然用他的歌,但他借你的嘴把赞美红,也成了有名气的作曲家)。
歌手与写歌的本就互相依存(歌手需要好歌,写歌的需要好歌手)凡是看谁名气大(假设你刚出道的小子,请著名作曲家,那么你花钱。假设无名作者请你这大腕用他的歌,那是你给他面子)他们之间归根到底是利益分派矛盾(当初求你唱我的歌,你是给我面子,但此刻歌也红火了,你赚大钱,我心里不服衡了,此刻我也有原理名气了,身份职位的变革一定带来利益分派的变革
谷传民觉得你要分钱给我,你觉得用我的歌是给我面子,在帮我红,我已经得利,就不要再找你要钱)强弱决定(假设我刚结业初出茅庐,写歌没人关注,你是刘德华,我得投合你,请你用我的歌,我能借机着名。反之,你刚结业参与选秀,请我这个著名词曲作者给你写歌,你能借歌走红)他们矛盾就是如此
你认为你是名人,当初我是免费求你唱我的歌,此刻跟你提版权要钱是没原理。谷传民认为,此刻我也有名气了,不能老是你白吃肉,得给我留点吧)
归根结底,言外之意是想让大衣哥给你一部门钱吗?你的回答已经袒露了你告他的真实目的,只不外你本身不想认可而已。
但谷传民在接受访问的时候,却否定了,而且暗示,只要大衣哥当初肯致歉,本身都不会打官司
固然了,谷传民对付大衣哥,那是有再造之恩的,没有谷传民的指导,大衣哥也不会有今天的成绩,也不知道大衣哥怎么想的,知恩图报不大白吗
于情于理,分点钱回报下谷传民,两小我私家双赢欠好吗,非要什么钱都本身一小我私家赚才好?
谷传民当初能造一个大衣哥,也能造另外一个新人
这不谷传民就来到了朱楼村,和另一个网红袁长标联系上了,说不定要开始捧袁长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