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的6个层级,哪种最可恨?
关于出轨,普通人,从今天开始,要重新认识它。
重新认识它,是为了让你在遭遇它的时候,能够更好地处理它,无论是挽救,还是决绝,都能把伤害降到最低,把惩罚做到最大。
因为,不管哪一种层级的出轨,都有它的软肋,都有它的致命伤。而要搞清楚这一点,你就必须摸透是什么把那个人吊走了,不惜抛家弃子,不惜伤害曾经相爱的枕边人,不惜被千夫所指。
那么,我们就从出轨程度由重到轻,进行逐一探讨。
第一个层级:婚外婚
这个也就重婚,属于法律监管范畴,是为“重婚罪”。
其表现形式是,男女同居,外人面前都是先生和太太的角色,有些甚至还育有小孩,小孩称呼他们为爸爸妈妈。
这种就可以定性为重婚罪。
针对这种,婚姻中的另一方,只要掌握证据,就可以起诉对方。而至于这种出轨情况,基本不要有任何心慈手软。因为那一方,不仅背叛家庭,还是罪犯。
第二个层级:婚外爱
这种情况,基本就是大家说的精神出轨。
很多陷入婚外爱的人,可能并没有实质上的亲密关系,甚至有些连手都没碰过。那是因为,他们视对方为珍宝,视对方为着红尘滚滚中,最懂自己的人,是那个可以惺惺相惜,可以彼此欣赏,可以彼此倾慕的人。
陷入婚外爱的人,最清楚,一旦有了实质的亲密关系,那么,对这种灵魂契合式的愉悦和惊喜,一定会是有害的。他们不愿意让这种灵魂的震动,掺杂太多的肉欲。
因此,婚外爱,之所以能排到第二个层级,也正是因为这种深陷,因为这种精神毒药式的沉沦。它给一个家庭所带来的的后果,一定是行尸走肉式的存在,对于婚姻的另一方而言,一定是密不透风的憋闷。
第三个层级:婚外情
婚外情,是的,这种情况是一定有肉体关系的。只是,这种肉体的亲密关系里,还掺杂了双方的许多情感因素。但这里的情感因素,绝不是婚外爱那种,是彼此对等的精神需求。
但凡婚外情,一定有各种世俗交缠,比如出于出轨双方的某种利益交集,出于出轨一方的某种地位、经济等的傲慢,他们始终觉得自己婚姻中另一方是欠缺的,是不足的,没有能提供给他/她某一方面的满足、需求,以及回应。
因此,婚外情的发生,基本都是基于某种向外求的心理动因。所以,很多人说,婚外情,都有着自己不可言说的欲望和自私。
婚外情的发生,需要出轨双方需求匹配,也因此,这种畸形的关系,只要需求存在,一般延续时间会比较久,有些甚至双双主动制造离婚的因素,以便走进法律程序。
现实中,很多小三,其实都够不上婚外情的层级,你只要看,有多少出轨者愿意为此去离婚就知道了。很多小三,顶多就是后面第四和第五层级的火候。
因此,婚外情对于婚姻的伤害指数是很高的。无论出轨对方是否在婚。
第四个层级:婚外恋
婚外恋与婚外情的主要区别在于,婚外恋的双方,一定是不对等的。比如有钱男人,会找漂亮的小三,一般这个小三会处于被“安排”的地位,有钱男人对她的“恋”,也不外乎她比较弱,会撒娇,没有多大的生存能力,里面有照顾性质,有给予性质。而“恋”的程度,完全取决于男人的喜好程度和“小三”的相处艺术。
我们日常中,最常见,实际上还是这种“婚外恋”,“恋”的程度,决定了它对于家庭的伤害指数,比如情感伤害、经济损失等等。
很多小三在这个男人身上,获取的东西越多,就会越贪婪,最后,总要闹一出图谋“上位”的戏。
实际上,很多婚外恋的男性,权衡再三后,基本都选择回归家庭。因为,小三从各种角度讲,都是花费很大成本。尤其当他的妻子比较优秀的时候,他们大多数会选择回归家庭。
但是,记住了,没有妻子会接纳你了。因为你层级太低了。
第五个层级:婚外性
这个不用多说,都明白,就是所谓“炮友”。非常恶俗,非常动物性,非常低层次。只要发现,婚姻中的另一方有“炮友”,果断远离,不仅是因为恶心,更可怕的是,健康安全问题。
有婚外性的人,不管男女,都是羞耻感极低的,或者说是心无敬畏,寡廉鲜耻。
婚外性的人,很简单,只为新鲜刺激,约会也很简单,直接说,在哪里?我过来了。完事,各回各家。
这路货色,不知道有多少人类底色。出来恶心谁呢?
第六个层级:婚外偶遇性
这就是大家美誉为“艳遇”的东西。就是可能发生在任何地方。
有人说云南丽江,是最适合艳遇的地方。这都是太过美化艳遇这事了。
婚外偶遇性,有可能发生在回家路上,可能发生在出差途中,可能发生在旅游时的餐厅,更有可能发上在酒店电梯,就是什么呢?就是偶然在人群里看了你一眼,眼神交汇时,就涌起了荷尔蒙。然后,只要时机合宜,就能滚床单。
有些男人,以有过艳遇,津津乐道,甚至念念不忘,视为人生猎艳之路上的丰碑。
有过婚外偶遇性的男人,其实,很难不发生下一次。
如果婚姻中的一方,发现了这个情况,要么惩罚到他刻骨铭心,否则就离开吧。有一句话,一定听说过,叫“狗改不吃屎”。
婚姻,没有完美的。
但我们有捍卫婚姻的权力。
谁若犯我,虽远必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