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推半就与男同事多次发生关系,后又报警称被侵犯
在网上冲浪时候,看到一个比较奇葩的案例,特此分享给各位。
在网上冲浪时候,看到一个比较奇葩的案例,特此分享给各位。
25岁的女子陈某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长相漂亮,文静温柔,与男同事周某平时走得比较近,关系处得比较好。
后来周某追求陈某,但陈某一直不为所动,依然把他当好友对待。
有一回周某约陈某周末去爬山,爬到半山腰一凉亭,陈某因为累了,直接躺到长椅上,这让周某心动不已,他跟陈某提出想发关系,陈某直接拒绝了。
有一天深夜,陈某不知什么原因,联系周某到自己的宿舍来,周某欣然同意前往。
周某来后不久,便要求发生关系,这时的陈某并没有坚决拒绝,她在犹豫之间半推半就和周某发生了关系。
在这过程中陈某虽有抵抗但并不强烈,据事后交代,当时她并不想与周某发生关系,但却不知道如何拒绝。
完事后,陈某非常懊恼自己的行为,并对周某说要告他强奸,她要他过来只是想陪自己谈谈心而已,并不是要他来与自己发生关系的。
看陈某动怒,周某连忙道歉,请求周某别报警,并且与陈某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
如果报了案,其实对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好处,两个人都会名声扫地,没脸在公司里呆了。
后来,陈某却为这事耿耿于怀,她觉得当时周某就是没有完全得到自己的同意,趁自己犹豫不决之间与她发生了关系。
她把这件事情告诉了闺密,闺密听到她的诉说,不管三七二十一,建议她报案。
于是陈某决定报案,声称周某来到自己住处对自己进行了多次的侵犯行为,要求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并作出其他民事赔偿。
但是周某到案后陈述,其与陈某平时关系非常要好,事发当天是陈某主动邀请周某到其住处的。
并且在发生关系的时候并没有采取任何的胁迫手段,陈某完全是自愿与自己发生关系的。
对此,警方进入了调查,从周某提供的证据,现场的勘查,陈某的身体上取证,还有她的证词(她的证词还印证了陈某所陈述的是事实)来判断,有很多没办法搞清楚的环节,也就是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