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区超市老板娘 超市老板娘嗯嗯 店里只有和老板娘上班

婚姻恋爱 2024-04-26160网络


和小区超市老板娘 超市老板娘嗯嗯 店里只有和老板娘上班/图文无关
我与老胡年纪相仿,生长环境之荒芜野蛮也差不多,阅读经历也有一些交集,但是,我比老胡读的书更少,可以说少到可怜了。
开始识字起,我就对所有的文字充满了浓厚的兴趣,老家厕所里用来擦屁股的纸都是小叔的旧课本和作业本,我基本上都一字不落地看过。因为是放在厕所里的东西,不好意思专门拿出来看,而厕所外头又没有什么可看的,所以我就经常蹲在里头反反复复地看,一直蹲到腿发麻,也真是傻得可以。
每个学期开学的时候我就会迅速地把除了数学以外的所有课本都翻一遍,然后就再也没有什么可看的了,小时候的功课又简单,一个学期变得十分漫长。第一次看到课外书是我九岁的时候,在一个亲戚家里看到一本讲古代传奇爱情故事的书,我还记得第一篇就是讲霍小玉的。那时候我已经大概知道“爱情”是一个女孩子不能随便出口的字眼,虽然争分夺秒地把那本书看完了,但是在亲戚问我能不能看懂的时候我十分心机地摇了摇头,可惜毕竟年纪小,道行还不深,我的大红脸出卖了我,然后被亲戚“啧啧”有声地戳破了,好在这位亲戚是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小姐姐,她并没有跑到大人那儿去饶舌,让我松了一口气。
上了初中以后开始陆陆续续地接触到少量的课外书,这些课外书无一不来自那些镇上的家庭富裕的同学,那个时候的我认为在镇上出生长大的孩子已经是生活在天堂了。

我拥有属于自己的课外书是在初二的时候。我病了,父母带我去市里医院检查,住在二姨家里。也许是因为有一大堆亲戚在,也许是因为想哄着我乖乖配合检查,他们那天对我特别和颜悦色。其实不用他们特意哄我我也会老老实实配合检查的,但是我看机会难得,竟然恃宠生骄,要求逛一次书店买两本故事书。更令我意外的是,父母竟然答应了!于是,我以“血”的代价换来了少女时代唯二两本拥有主权的课外书。那两本书带回镇上以后果然在一段时间内让我成为班上最受欢迎的人,同学们排着队来找我借书,可以算是我初中生涯的巅峰体验了。
课堂以外我为数不多的接触到课外书的机会还是在亲戚家。
给我“供货”最多的是我的表哥。我们年纪相仿,爱好也相近,我姑姑、姑父对孩子管得很松,在看书这一件事情上基本上完全放任的,何况男孩子的渠道又多一些,所以,我在表哥那里蹭了不少课外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陪我度过无数假期的金庸原著,我最早看的是《倚天屠龙记》,后来又看了《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等等。每到假期我就往姑姑家跑,跟着表哥一起作息,早晨、下午放牛时各端一本书,回到家里也各端一本书,最美妙的是在冬天一起坐在炭盆前头碰头各看一本武侠,看到兴起时会捣对方一拳,快乐、愤怒都有人可以分享,时不时还会争论一下赵敏和周芷若谁更漂亮。

我在表哥那里除了武侠以外看的最多的一本书是《围城》,这本书被我带回了自己家没有还给他,于是就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看。我的人生至现在为止,所看的次数最多的三本书是《围城》、《红楼梦》和《半生缘》,如果单论次数的话可能还是《围城》夺冠,有好多个假期,它是我随手能看到的唯一一本课外书,而且它又那么有趣,足够让读书不多的我翻来覆去无数次地看而不觉得乏味。虽然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重读,但是对于《围城》里的情节我可以说是滚瓜烂熟倒背如流,我记得里面有一段是方鸿渐等人在去三闾大学的途中困居某地等旅费,天天从旅店跑去邮局问汇款到了没有,走到最后那段路简直熟悉到鞋子可以不用脚就可以自行来回,而我不用对着书也可以把书里的情节默背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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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另外一个“供货商”是我的舅舅。他的房间的顶棚和四墙都糊满了报纸,那些报纸除了实在看不到的地方每一张每一个角落都被我摸的透透的,真可以算是“求字若渴”了。舅舅也算是半个文学青年,还订了两本期刊,名字我已经记不清了,大概是《小说月刊》和《今古传奇》之类的吧,大开本,厚厚的一册,都是中篇或长篇的故事。我每次一去外婆家就马上钻进书堆里当起书虫来,我记得最早看到严歌苓的名字就是在某本期刊上,她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了一个中篇小说,,小女孩是一个长于清末满族富贵人家的“格格”,她的父亲经常带着她去看望一个情人,那个情人温婉美丽,两个人感情也很深,但是后来却很遗憾地分手了。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有十多岁了,这个故事令我第一次体会到柔肠百折,至今印象深刻。

正如马未都所说的“那个年代你在街上碰到一朋友要是不聊两句文学简直就没法见人”,感谢那个文学为大的“黄金时代”,我们家族中还有一个“足本”的文学青年,就是我的堂叔。因为这个堂叔很瘦,所以我从小就叫他瘦子叔。瘦子叔年轻时候的偶像大概是鲁迅,他在醉心文学之余曾经自学医术,想要在老家做个赤脚医生,可是因为本村和邻村各有一个老医生,所以他的“悬壶”之路并不怎么顺利,后来只能放弃了。我在他那里读到了徐志摩与陆小曼的书信集,满纸的你侬我侬呢喃细语,叫人看了只是脸红害羞,并不觉得有什么营养。另外一本让我印象深刻的书是《亲爱提奥》,那时我根本就不知道书里的外国人到底是谁,只是无端地觉得感动,并且印象深刻。
除了这三位供货商,我最集中攻读课外书还是在学校外面的租书铺里。
 中学时校门口有一家小杂货店,门面并不大,破破烂烂一个长柜台,摆着些日用杂货、毛巾拖鞋、白糖果脯等掩人耳目,胖胖的老板娘长年打着瞌睡也不怎么理人。像我们这样的熟客们一般都目不斜视长驱直入穿过门面房往里走,里面是老板家的住房,通道口有一个往下的楼梯,顺梯而下便是我们的洞天福地——地下书屋。
书屋只有十来平米,为防家长和老师来找麻烦,都是“会员”口口相传才能得入宝山。屋里堆着各种言情武侠,五毛钱可以看上一天,饿了可以由老板娘到旁边的小吃店代买一碗米粉过来,全无后顾之忧。在那样信息闭塞的小乡镇学校里寄宿,读不到报纸看不到电视,那个年代还没有网吧,男生们的业余时间都交给了录像厅和游戏厅,我们女生只好与地下书屋里的言情小说为伍。

 杂货店的房子临河而建,那间书屋就支在水面上,老板用几根圆木几块木板搭成一个小露台,很多个下午,我们就坐在水边,一排小腿挂在水面上轻轻晃悠,吃着便宜的乡土零食,看着闲书。河水极浅,在青绿色的石头间跌跌撞撞往下流去,光阴也似水,在字里行间随小河哗哗东去。
我在那个小书屋里看完了琼瑶全集,对亦舒、席绢、岑凯伦、梁凤仪等也有涉猎,但是对这些浅白的爱情故事我是有点不以为然的。我记得我曾经大言不惭地对一个堂妹说“琼瑶其实只能算一个三流作家,她这样的小说我也能写”。当然,爱情小说是不好写的,今天的我也得承认,自己写不出来像样的爱情小说。当时虽然对这些爱情小说审美疲劳,但是苦于没有别的渠道可以看到更多好看的书,只能空自遗恨。
我在少女时代读的最后一个作家是我的初恋。好吧,本文重点来了(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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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大我三岁,是与我同校的高年级的师兄,他是个少年作家,通过一个全国性的作文大赛成名,虽然不像韩寒、郭敬明那样有名,但是中学时代就已经加入了省作协,在当时的我看来已然是神仙般的人物了。
初恋年轻的时候颇有几分风流潇洒,人也随和,性格很开朗。他那时候写诗,也写小说。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个晚上,校团委组织了一个写作班,找了每个班的语文尖子,由他来给我们授课。依稀是在夏天,坐在一间暖热的土墙的老教室里,暖热的灯光,暖热的风,以及暖热的汗流浃背的他。我第一次知道自己的身边竟然有诗人,整个世界都被震得“嗡嗡”作响。

在此之前我没有接触过现代诗,所读到的诗都是课本上的古人所作,我心目中的诗人差不多就等同于仙人了。第一次读到初恋的诗,他在诗里化用了冯延巳的“吹皱一池春水”,我读了只觉得魂飞魄散,怎么可以有这么美的句子,怎么可以!怎么能有这么灵的人,怎么可以!
后来,我们就在一起了。作为一个“文学少女”,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一个选择。其实我们的“在一起”无非就是在路上看到了笑一笑,偶尔通一封信而已,信里也只是谈文学。我从小就喜欢作文课,但是因为99%的同学都号称最讨厌作文课,所以我也就不敢宣之于口,怕说出来会被人打,自从认识了他以后,这件事情就变得光明正大了。
今天回想起来,我们可能并不能算是一对情侣,那时的我们完全不懂得爱,也对彼此没有半点真正的了解,只是被青春的热火从地表燎了一遍,内里还是全然生涩的。之所以将他称之为初恋是因为他吻过我一次,只有一次,那唯一的一次约会和唯一的一个吻是他给我的跟诗歌一样震动的美好体验。
他是一个很早熟的人,在情爱之路上早就比我走得更远。我看了他那时候写的一个长篇小说,那是一部非常“成人”的作品,主题也很宏大,读起来颇有贾平凹的风范,里面有非常劲爆的船戏,而且不止一段。他再三跟我解释,那些片段都是靠想象去写的,但是我连想象都不能啊,我猜他大概是看了不少黄色录像。一个作家为了创作去看黄色录像算不算一个污点?这个问题曾经困扰我很久,但是我已经意识到我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我所“恋”着的那个人跟真实的他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当然,我也不会想到自己多年以后会成长为一个小H文作者(捂脸)。


他现在还在写作,是一个体制内的作家,可以说是老家小城里金字塔尖的人物。当我前几年开始尝试重新写字的时候,第一时间就想看看他现在写成什么样了,苦于没有任何渠道可以买到他的作品——除非找他本人要,我倒是确实找他要过,但是他不给。我只能从他的QQ空间和朋友圈里去揣摩他的文风,这让我更加确认了自己的想法,我少女时代所仰慕的那个诗人,根本就是我的臆想。为了保护我心中那个玉树临风的少年才子,我干脆屏蔽了他的朋友圈。
后来他也知道我在写东西了,我辗转从旧同学那里听到他对我的评价,不禁哑然失笑。一段初恋的结果竟是彼此“同行相轻”,这算是一个悲剧还是喜剧?我想了很久,觉得这很生活,真的,非常生活。
他是我人生中认识的第一个作家,我的初恋可以说是一段“仙凡恋”,对于一个乡村文学少女来说,这是一件足够“玛丽苏”的事情,也可以说是我晦暗的少女时代唯一的亮点。吾虽不才,但也是他心中恋过的第一个女人,他也是没法不认帐的哈哈。单独截取初恋那一段来看的话,可以说是一段水晶般的美好往事。我们曾经住在同一个五彩的肥皂泡泡里,不管今天的我们变成什么样,想起来仍是莞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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