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食品目录里,多地下架!槟榔:让人上瘾又致癌!
健康养生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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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admin
近日,四川、贵州等地发布禁止销售槟榔的相关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发现,至少已有5地明确要求下架。①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食品经营场所立即下架槟榔及槟榔制品
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9月16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近日,成都新津市场监管局花桥市场监管所开展了槟榔制品专项清查行动。
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小型商场是重点检查区域,深入排查违规销售槟榔行为,同时利用线上外卖平台检索违规销售槟榔商家,再进行线下检查,做到精准打击。
目前,花桥市场监管所,共检查便利店、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10家,发现有6家食品经营户销售槟榔的情况,已责令其立即下架。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下架在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9月9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9月7日~9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也开展了对槟榔及槟榔制品专项整治,要求商家下架在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7月29日,四川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答复《关于消除槟榔制品对未成年人危害的建议》时表示,在今年的“春雷行动2022”、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春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铁拳行动等专项行动中,广元市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对槟榔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今年以来,广元市市场监管局在各类专项行动中对792家校园周边经营店开展重点检查,对存在经营槟榔制品的80余家经营店,要求商家下架槟榔制品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制品,督促商家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槟榔”“槟榔制品不再作为食品销售”“请大家谨慎购买槟榔制品”等警示标语。
今年5月,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习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槟榔致癌相关文章,并表示:“请广大经营户自觉下架处理,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近期内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相关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2021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槟榔不再按食品进行监管。
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没有列入槟榔,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槟榔生产加工企业以后不能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
2019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中,将咀嚼槟榔与吸烟并列为两大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强调“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
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在2019年发布公告,要求湖南省所有槟榔企业停止在该省对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
早在1996年,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出台了《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
医学上常说:十个口腔癌,九个嚼槟榔。槟榔有害健康是不争的事实。
早在2003年,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就把槟榔列入“黑名单”,与砒霜等同列为一级致癌物。
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公布致癌物清单时,也已将槟榔果列入一级致癌物。